2024-05-23 09:22:58
昨日,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,為進一步提高失業保障水平,切實保障我市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,我市按規定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,從原來的1656元/月提高至1809元/月,增加了153元/月。
此次調整是根據《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》和《衢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(衢政發〔2024〕12號)有關規定,我市實行最低工資標準與失業保險金標準聯動調整機制。自2024年1月1日起,我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10元,因此,失業保險金標準同步調整。
目前全市有8000多人領取失業保險金。2024年1月至4月,符合我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條件且已經領取了失業保險金的人員,失業保險金的差額部分將于近期進行補發;5月起失業保險金將直接按照調整后的標準進行發放。
那么,哪些人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呢?當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;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;已依法辦理失業登記,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,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。相關人員可憑借社??ɑ蛏矸葑C,到各級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理。也可以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、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,或通過浙里辦APP根據提示自助辦理。